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社区服务工作;制定全区社区服务工作规范和标准,做好社区服务行业的分类和年度统计工作,指导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开展各类社区服务,培训各类社区服务人员;评审、跟踪各类政府出资购买社区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实施情况。
二、组织实施全区社区服务信息化工作,建立和管理社区服务热线平台。
三、组织并负责全区义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全区开展自愿互助活动。
四、负责“星光计划”项目的开展和实施。
五、组织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审核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资格,组织开展专业护老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服务质量和处理服务投诉,评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承办资格和服务质量。
六、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七、外来人口临时救助及临时庇护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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