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地名职能
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负责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的管理工作和界线勘定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地名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 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
电话:3862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