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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广州市“人民满意的基层民政干部”陈雪芬同志
陈雪芬同志现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1999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时,她是一名婚姻登记员。八年多来,她始终以“扬‘四自’精神、创一流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我满意”为目标,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最近,她被评为广州市“人民满意的基层民政干部”。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陈雪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读党报党刊,关心时事新闻,始终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她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她参加了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业务知识考核,取得了婚姻登记员上岗证。此外,她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参加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在很多人的眼中,婚姻登记工作既简单又轻松,不就是填个表、发个证吗?整天看到的都是一张张幸福的笑脸。其实不然。婚姻登记工作同样充满着酸甜苦辣。有些人、特别是一些 “白领”、“金领”,对我国现存的体制诸多不满,认为国外的法制又健全又好,一旦自己遇到什么问题,就希望得到特殊照顾,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的正常程序办理。还有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婚姻登记是两个人的事,来了就得办。当这些人因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时,他们要么千方百计把各种关系网搬出来,要么干脆撒泼。
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不管是“人情证”还是“威胁证”,她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不正之风所压”,严格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守则》为标尺,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合法的不拖延,违法的不办理。当不能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她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耐心地讲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向他们解释违法办证会引发的后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尽管这样做要费许多口舌,有时还会引起误解和责骂,但她从未动摇依法办证的立场。在她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婚姻登记处从未办过一宗违规的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热情服务,文明从业
对各种不同性格不同文化层次的人,陈雪芬同志一视同仁,忧当事人所忧、急当事人所急,尽量做到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有些当事人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来到婚姻登记处时已过了办公时间,还有部分当事人有择日办证的愿望,她总是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加班加点,为其办证。碰到那些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的聋哑人时,她就用笔耐心地和他们交谈。有的当事人不识字,办理婚姻登记时、特别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她细心地询问,一句一句地记录。在接待残疾人或再婚的老人时,她小心地呵护着他们略带羞涩的幸福感。当满怀感激之情的当事人塞给她“利是”时,她却总是笑着推了回去。
在日常工作中,她坚持做到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在需要加班加点的日子,她必冲锋在前,与同事们并肩作战。如2003年国庆节前后,连续十九天坚持在岗位上;2004年12月至今,与同事们坚持周六上午、1月1日、5月1日以及10月1日对外办公;一些特殊的日子,如2007年2月14日、2月22日,她与同事们加班加点,从早晨7点30分就开始办证,中午也没休息,一天就为400多对新人办理了婚姻登记,刷新广州市的日婚姻登记总量和人均办证量的记录。
四、爱岗敬业,团结向上
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工作包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员的团结尤显重要。陈雪芬同志坚持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同事,带动大家一起成长。她事事以身作则,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注意调动同事们的工作积极性,培养他们的主动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多年来,这一支清一色的女性队伍一直和蔼相处,同心协力共创天河区婚姻登记工作新局面。
春华秋实,辛勤的汗水浇出沉沉的果实。她带领婚姻登记处取得了不少荣誉。从2000年到2007年,婚姻登记处先后荣获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省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诚信建设示范窗口等16项荣誉。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作为“区文明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向省、市代表及各级媒体进行了汇报,受到了一致好评。2004年,陈雪芬同志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婚姻登记员,并受到天河区人民政府嘉奖。
多年来辛勤耕耘让她悟出这样一个道理:最有价值的青春是一个用辛劳和汗水创造着不平凡业绩的青春,是一个将全部热情奉献于为人民服务事业的青春。
区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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