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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热点谈

2007年10月29日
        当前,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这些热点问题,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达到一定水平后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发展阶段出现的具体问题,也正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着力解决的问题。为做好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这些热点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政策,充分认识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写了《关注民生———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热点谈》。特摘编部分相关内容,以飨读者。

     社保问题

     如何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遵从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具体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工作者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针对就业形式多样化特点,将有关人群纳入社会保险扩面重点。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为扩面重点;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以农民工流入较多的大城市和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为扩面重点;在失业保险方面,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职工为扩面重点;在工伤保险方面,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以建筑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做好扩面工作。

     2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和中央部署,正在和即将开展以下几项试点工作:积极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等。

     3加大社会保障宣传力度,培育社保意识,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理解、支持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

     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尚没完全定型、体系不够完善、覆盖面不够广、基础建设和管理较为薄弱,亟须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提高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措施有哪些?

     1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实现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转轨。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解决计划经济时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制约和社会共济的弊端,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进行试点,探索建立资金统筹共济、管理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40多个城市。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推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国普遍建立,覆盖范围从城镇职工逐步扩大到城镇各类从业人员。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参保人数达到15732万。另外,有2367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初步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转轨,从根本上解决了公费劳保医疗时期各单位医疗经费不能互助共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单位负担畸轻畸重等问题,促进了国企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2完善政策,不断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问题。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根据所有制结构和就业方式的调整变化,在重点做好原公费、劳保医疗人群参保工作的基础上,劳动保障部陆续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等,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水平低等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地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雇主缴费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遗留问题,一是采取降低医疗保险缴费率、先建社会统筹基金的办法,解决了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1553万人以单建统筹的方式参加了医疗保险,约占参保人数的10%。二是多渠道筹资,帮助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规定,对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核工业等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企业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计算10年核定医疗保险费,将这部分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体系统一管理。一些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3进行制度创新,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探索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措施,完善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措施,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一些省市根据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始探索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负担;低水平缴费,基本采取按人头定额缴费办法,年人均50元—200元,财政帮助困难人群缴费参保,补助标准50元—140元不等;大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与现行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衔接。

  收入分配问题

     如何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06年有29个省(区、市)调整了标准,另有9个省(区、市)在上年已作调整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平均达30%左右。此外,全国各省(区、市)都颁布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加大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实现城市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逐步推开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同时,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以及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2006年的相关调标政策使全国396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462万优抚对象、2233万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待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2006年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减轻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继续完善扩大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实现就业增收。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分别给予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提高了个体经营者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调整优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按照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人数给予定额优惠。

     如何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从今后一个时期看,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还是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采取多渠道、多措施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逐步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宏观调控机制。加大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扩大范围、完善办法、健全制度;保持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建立农民收入补贴机制。加大对农民的收入补贴力度,逐步将现有补贴政策制度化、法制化。在稳定增加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努力减轻农业生产成本。

     三是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机制。逐步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障碍,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农民外出就业竞争能力。

     四是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把国家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突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公路、能源、电网等建设力度,促进农民减支增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切实增加对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的投入,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社保和教育等制度,赋予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发展待遇。加快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妥善解决被征地的农民就业、生活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断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使农村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六是进一步健全农业法律保障机制。在贯彻落实《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加快农业投入、农业保险等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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